觀點分享

從律師觀點看「斬手專案」與檢警之爭。

從犯罪被告的辯護人立場出發,筆者當然「樂見」由警方擔任偵查主體(反諷語氣,特別註明)。因為我國警方的法學素養多數來說普遍不足,警方在偵查時不論是過失還是故意違法所取得的證據資料,在法院都一定會受到被告辯護人的強力挑戰......

執業律師的建議:投資人為何不能告貴婦奈奈詐欺?

從貴婦奈奈倒閉神隱事件,看投資人權益保護。這些「民間投資」案,利率通常高於銀行數倍:2分的月利年息就是24%了、3分月利年息則會更高達36%。然而一般民眾根本不知道或是常常忘記投資學的第一堂課就是「報酬與風險是成正比關係」,也就是報酬越高、風險也就越高。因此也常常出現遭被投資公司(惡性)倒閉,求償無門的情況。根據筆者的執業經驗,快倒閉的公司常常會出現以下幾個徵兆,可供讀者參考、留意之......如果被(惡意)倒帳又該怎麼處理、提告?

偵查程序中,警調應依法保障被告辯護權。

應「如何」進行警局/調查局律見,則尚未有法規明文規定。但是依據大法官釋字第654號解釋理由書可知,大法官認為,對於羈押被告的律師接見,看守所只能「監看而不與聞」。舉重以明輕,如果對於犯罪嫌疑重大的羈押被告,都只能「監看而不與聞」,更何況僅是在偵查初期第一次接受警局/調查局訊問的被告?當然也是只能看而不能聽才合法!但是筆者個人的執業經驗......

收到支付命令了!我該怎麼辦?

支付命令,為債權人為催促債務人返還一定數額之款項或替代物,單方向法院聲請的法律文書,對於債務人有強大的法律效果,故如果收到法院所核發的支付命令,請務必依照本文以下步驟進行處理......

什麼是「支付命令」?聲請「支付命令」的法律效果為何?

支付命令的功用在於「督促債務人盡快償還債務」。故只要債權人有明確的證據、可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,債權人就可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聲請,法院在初步審查證據、暫時認定債權存在後,不經開庭,即會寄發「支付命令」給債權人及債務人,要求債務人依支付命令的內容清償債權人......

從福建晉華,看中美半導體的法庭與出口管制過招。

近年來,中國政府鼓勵產業「彎道超車」。在中國國內,許多外資被要求與中資共同經營、移轉敏感技術;對外,中國企業大肆併購外國關鍵企業、以三至五倍的薪水挖角人才,甚至直接以駭客、商業間諜等方式竊取技術;當自由市場的經濟與法治秩序不敵這些具「中國特色」的行為時,美國商務部掌管的出口管制業務,提供了美國政府與企業一個反擊中國的有利渠道......

台鐵出軌案,誰才是該被羈押的對象?

一般民眾往往搞不清楚「羈押」的目的為何,往往以為只要被告犯了重罪,就應該先押起來,「給死者跟社會大眾一個交代」。實則不然。依據大法官會議釋字665號解釋以及《刑事訴訟法》羈押相關條文規定,羈押的目的在於「保全」,保全人證跟物證;簡言之,只有在有證據顯示,被告可能有逃亡、滅證、串證或是特定犯罪有再犯之虞時,才有羈押的必要性......

告別違法搜索陋習,警察「執法」更應「守法」。

新北市瑞芳分局十多名員警,於去年即民國107年3月間未報請檢察官指揮、未得法官核發搜索票,就到桃園市的蔡姓男子家中搜索。雖然因此查扣槍砲和毒品,但由於搜索過程嚴重違法,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最後認定警方違法搜索,取得的槍炮都不能當成證據,因此判決蔡男持有槍砲罪無罪......

顏若芳告網友,能達成法律或政治上目的?

某youtube頻道主拍攝了一集影片,內容指稱議員梁文傑、顏若芳等市議員利用市議會的大會開會時間,跑去電視台錄影,「就像是一邊上班一邊做網拍」;質疑他們一年領民眾兩百多萬的議員薪水,卻在議會開會時間不好好開會,而跑去電視台賺通告費;並且引述前議員梁實秋的說法,認為這樣的行為「是百分之百的詐領公款」。顏若芳議員因此怒告拍攝的YouTuber頻道主以及分享影片的網友,涉及選罷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罪及刑法的誹謗罪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