善用《提審法》,保障人民不受國家非法逮捕、拘禁之權利。2017-07-30由於個別國家機構欠缺法治觀念,可能濫用公權力,違法將人民逮捕拘禁,非法限制人民之人身自由。是自民國103年7月8日起所施行之提審法,給予人民向法院提審之權利,讓一個立於客觀、中立立場之法官,來審查國家機關對於人民所實施之逮捕、拘禁處分是否合法。然本制度該如何運用?...... https://leechilaw.com/wp-content/uploads/2017/07/39859138945_1cf1cc9f4c_b.jpg 702 1024 李 奇律師 /wp-content/uploads/2018/09/logo.jpg 李 奇律師2017-07-30 23:50:452018-10-15 15:45:16善用《提審法》,保障人民不受國家非法逮捕、拘禁之權利。